2026年9月,本机关受理了辽宁省中闽石油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经审查,决定对辽宁省中闽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高权)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辽2023120100010J-L)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