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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朝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期办理备案及规范经营的通知
    时间:2026-06-01来源:住建局 点击:

    关于朝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期办理备案及规范经营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朝住建发〔2024〕14 号)相关规定,现就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期备案及规范经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机构备案核查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且2026 年度未办理备案或未通过备案核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须于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备案核查手续。

    备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议机构及分支机构名称规范为 “XX 房地产经纪”;

    2.经营范围明确包含 “房地产经纪” 字样,且仅限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服务;

    3.拥有固定、独立的经营场所;

    4.配备至少 1 名房地产经纪人或 2 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二、规范清理非经纪经营范围

    已注册登记但实际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须于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删除 “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房地产居间代理” 等相关经营项目,并将营业执照变更结果书面告知注册地所属县(市)区住建部门备案。

    三、强化逾期处置与公示监管

    对逾期未办理备案、备案核查或经营范围变更,仍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纳入行业失信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

    北票市住建局:5051881

    凌源市住建局:6986085

    朝阳县住建局:2579102

    建平县住建局:7813398

    喀左县住建局:4827751

    双塔区住建局:2855965

    龙城区住建局:3880883

    朝阳市住建局:3625603

    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相关手续,自觉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通知。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