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房屋中介机构予以备案,并发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我市(含各县区)已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共77家(备案名单将在局网站不定期更新),仍有1333家房屋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未备案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现责令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限期改正,请相关机构在30日内,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到属地住建部门完成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法依规处理。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选择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时,务必先核查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坚决远离未备案中介机构,从源头防范交易风险。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避免个人利益受损:
签订交易合同时,务必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全面确认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个人主张需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明确,对方口头承诺需书面载入合同文本,避免后续纠纷。
向经纪机构支付相关费用时,必须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务必全面核对房源信息,重点核查房屋及土地所有权归属、房屋实际状况,以及水、电、热、气、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结清情况,确认无遗漏、无纠纷后再推进交易。
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不得单方面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及交付定金,需结合房屋实际情况、交易流程规范操作。
望广大有购房、售房意愿的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已备案合格的房屋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朝阳市住建局:3625603
北票市住建局:5051881
凌源市住建局:6986085
朝阳县住建局:2579102
建平县住建局:7813398
喀左县住建局:4827751
双塔区住建局:2855965
龙城区住建局:3880883
附件: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名单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