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关于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的公告及风险提示
    时间:2026-05-19来源:住建局 点击:


    关于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的公告及风险提示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房屋中介机构予以备案,并发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我市(含各县区)已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共77家(备案名单将在局网站不定期更新),仍有1333家房屋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未备案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现责令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限期改正,请相关机构在30日内,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到属地住建部门完成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法依规处理。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选择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时,务必先核查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坚决远离未备案中介机构,从源头防范交易风险。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避免个人利益受损:

    签订交易合同时,务必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全面确认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个人主张需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明确,对方口头承诺需书面载入合同文本,避免后续纠纷。

    向经纪机构支付相关费用时,必须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务必全面核对房源信息,重点核查房屋及土地所有权归属、房屋实际状况,以及水、电、热、气、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结清情况,确认无遗漏、无纠纷后再推进交易。

    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不得单方面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及交付定金,需结合房屋实际情况、交易流程规范操作。

    望广大有购房、售房意愿的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已备案合格的房屋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朝阳市住建局:3625603

    北票市住建局:5051881

    凌源市住建局:6986085

    朝阳县住建局:2579102

    建平县住建局:7813398

    喀左县住建局:4827751

    双塔区住建局:2855965

    龙城区住建局:3880883

    附件: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名单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