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表
| 序号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检查名称 | 检查内容 |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是否需要联合检查 | 联合部门(注明牵头部门) |
| 1 | 房地产经纪机构8家 | 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 | 对遵守行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第二十八条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 10月-12月 | 现场检查 | 否 | |
| 2 | 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 | 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 | 对遵守行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实施)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10月-12月 | 现场检查 | 否 | |
| 3 | 供热类企业13家 | 对供热行业的供热检查 | 供热规划,燃煤储备,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供热运行,冬病夏治、访民问暖,诉求、舆情办理、评估考核等 |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朝阳市城市供热条例》 | 2月-12月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