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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5-07-17来源:住建局 点击:

    李鹤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市住建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开展。

    一、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2024年在全市范围开展物业提升行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差、履约不到位、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等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累计排查整治各类问题129件,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2个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指导4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解聘,并按程序重新选聘物业企业或由属地社区代管。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督导物业企业在纪委“阳光物业”平台、小区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信息,定期公示公共部分收益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走进标杆项目学习交流等活动,提升企业履约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创建。落实中央、省、市两新群体党建工作部署,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目前全市物业企业近250家,以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成立党组织的有46家。开展红色物业小区创建,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2024年有4个住宅小区被省住建厅选树为“红色物业小区”。

    三、完善配套制度,规范业主自治。为进一步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市住建局制订了《朝阳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南》,对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表决规则、议事规则、工作规则、管理规约等环节、文书都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对指导街道开展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安排。落实2025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强基础、提效能、惠民生”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一是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协调共治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社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推进物业管理有序开展。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通过信用评价提高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三是推进“执法力量进小区”,明确部门职责清单,加大各行业部门对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管力度,有效解决职能交叉、监管缺失等问题,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加强规范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运行,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发挥业主委员会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梁东军

    联系电话:13842140138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