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5〕1号)有关要求,切实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构建“市场+保障”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范围: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双塔区、龙城区城区范围内存量商品住房(包括住宅和公寓)。
(二)期限:项目征集采取分批次收购”方式,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公告期为10日。
二、收购主体及价格
(一)收购主体:由市和县(市)区政府选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二)收购价格:由收购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或由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公正评估确定收购价格。收购价格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租赁等经营收入能够覆盖融资本息。
三、收购房源要求
1.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相关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
2.收购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以6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收购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以7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和人才等租用的住房,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3.收购项目应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现房,或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封顶、一年内能够具备交付条件的准现房项目。支持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商品房。
4.项目满足专项债券申报条件及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
5.项目房源权属清晰,手续齐备,无查封。
6.优先条件。
按照成熟一批收购一批的原则,优先收购已装修可入住房源;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如有)以及商品房初始登记(如有)证明;
3.参与征集项目房源明细表;
4.房源户型统计表;
5.总平面图、鸟瞰图、现状图等项目情况;
6.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8.项目联系人。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
五、其它事项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发送电子邮件并现场送达有关资料。
联 系 人:孙鑫
联系电话: 2655884;18040170971(手机)
报送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1号(书香馨苑A座21楼)
报送邮箱:cyspgb@163.com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朝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 区 项目)情况明细表
公司名称 | ||||||
项目名称 | ||||||
地址 | ||||||
装修状态 | 清水/精装 | |||||
房屋类型 | 普通多层、中高层住宅(7-9层)、高层住宅(10-33层)(每种类型请说明套数) | |||||
总套数 | ||||||
户型面积 | 例:一室一厅 60平方米 X户;两室一厅 90平方米X户;三室两厅 120平方米 X户。 | |||||
房源分布情况 | 楼号 | 套数 | 是否整栋、整单元 | 能否分割为独立园区 | 蓝牌地址 | |
总建筑面积(㎡) | ||||||
其中 | 住宅 | |||||
公寓 |
附件2: | XX项目房源户型统计表 | |||||||||||||||
制表单位: | 单位:平方米、户、套数 | |||||||||||||||
序号 | 楼号 | 面积 | 单元数 | 层数 | 户型面积·套数 | 总套数 | 备注 | |||||||||
户型面积一 | 套数 | 户型面积二 | 套数 | 户型面积三 | 套数 | 户型面积四 | 套数 | 户型面积五 | 套数 | |||||||
1 | 一单元XX户,二单元XX户; 60平方米以下X户;60-70平方米X户;70-80平方米X户;80-90平方米X户;90平方米以上X户。 | |||||||||||||||
2 | ||||||||||||||||
3 | ||||||||||||||||
合计 | ||||||||||||||||
制表日期: |
附件3:
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
房屋类别:普通多层、中高层住宅(7-9层)、高层住宅(10-33层)等住宅 | 单位:元/平方米 | |||
项目/类别 | 备注 | |||
一、土地成本 | ||||
其中:楼面地价 | ||||
契税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二、开发成本 | ||||
1.前期费用 | ||||
其中:设计费 | ||||
咨询评估费 | ||||
勘察测绘费 | ||||
前期临时工程费 | ||||
监理工程费 | ||||
报批报建费 | ||||
其他 | ||||
2.建安工程费 | ||||
3.基础设施配套费 | ||||
其中:供电工程 | ||||
供水管网 | ||||
供热管网 | ||||
排污工程 | ||||
燃气工程 | ||||
其他费用 | ||||
4.公共设施配套费 | ||||
5.装修费用 | 1.公共部位装修成本 | |||
2.专有部位装修成本 | ||||
6.园林景观费 | ||||
7.其他 | ||||
三、开发费用 | ||||
其中:财务费用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四、税费 | ||||
其中:增值税及附加 | ||||
土地增值税 |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费用 | ||||
成本合计 |
附件4:
[公司名称]承诺书
朝阳市 :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参与此次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由政府收购做为保障性住房。针对该项目,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无法律纠纷:我们保证,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在参与本次政府保障性住房征集公告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2.无争议诉讼:本公司确认,目前没有涉及本项目的任何争议或诉讼正在进行或待审。
3.无资产查封:本项目参与本次征集公告的所有资产和资源均未受到查封或冻结,且本公司有权自由支配这些资产和资源。
4.公司内部一致意见:本公司已就本项目参与本次政府保障性住房征集公告达成了内部一致意见,所有决策均已得到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5.遵守法律法规:本公司承诺,在参与本次征集公告的整个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征集公告的具体要求。
6.诚信参与:本公司承诺以诚信、公正的态度参与本次征集公告,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征集公告公正性的行为。
7.信息真实性:本公司保证在提交的所有文件和信息中,所提供的内容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8.责任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承诺书是参与本次征集公告的重要法律文件,我们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书中的所有承诺。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附件5:
( )项目对接人联系表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