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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发〔2025〕11号 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领域“四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7来源:住建局 点击: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领域“四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现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领域“四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我市或新技术在我市应用的从事工程建设科研开发、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材料(产品)生产等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本次征集不受理涉密技术和个人申报。

    二、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的“四新”技术应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方向、 政策导向,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价值。本次征集的"四新"技术聚焦住房建设领域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重点涵盖以下五大方向:健康舒适(建筑声环境优化、室内空气品质提升、厨卫空间健康防护等)、安全耐久(结构抗震韧性增强、建筑材料隔热阻燃及耐久性提升、消防应急系统优化等)、绿色低碳(新型绿色节能建材研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智慧便捷(BIM 技术深度应用、智能家居系统集成、智慧社区管理系统开发等)、和谐美好(智慧运维体系、社区适老化改造技术等)。申报项目应体现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重点支持经实践验证具有显著技术突破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

    三、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等。

    2.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产业政策和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在工程应用中替代优势明显,对提升功能性能、保障质量安全、提高效率效益等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3.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重点实施技术范围,且在有效时限内。

    4.新技术、新工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标准及应用方法(工法)支撑(经过正式确认的各级标准、工法均可), 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新材料、新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且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评价或确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新型绿色建材应取得绿色建材认证。

    四、申报方式

    ( 一)推荐报送。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辽宁省建设领域“四新”技术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我局。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加盖局公章同意推荐。

    (二)直接受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内各省级职能部门委托开展,填补省内住建领域相关技术空白的原创性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可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

    五、材料报送

    本次报送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在辽宁政务服务网 (www.lnzwfw.gov.cn)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确认”栏目中申报,将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盖章后的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联系方式: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9室,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科。

    联系人:胡  博,联系电话:2800263

     

    附件:1.《辽宁省建设领域“四 新”技术申报表》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