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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5-02-14来源:住建局 点击: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落实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要求的责任,组织落实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各类保护性规划,会同文物部门完成全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及建档前期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街区、镇、村)的申报、保护并监督管理。

    (七)指导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村屯内部生活垃圾治理,指导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镇相关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组织或参与有关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