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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发〔2025〕3号 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01-10来源:住建局 点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要求,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需报送2025年度拟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报送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未纳入目录的重大事项,将不再以市政府名义作出决策。

    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任务的增加、变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决策承办单位报市政府批准,同时提请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根据《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其他拟以市政府名义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般包括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详见《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引》)。请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根据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五、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中“填表说明”的相关要求认真填报,经科室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25年1月30日前报送到政策法规科,并由政策法规科汇总汇报至司法局。

     

    附件: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杨光,362560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主要内容职能部门相关程序完成时间节点依据备注
    1





    填表说明:1.“事项名称”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名称。2.“事项主要内容”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内容。3.“职能部门”为决策事项牵头单位,承办单位等。4.“相关程序完成时间节点”为各单位根据决策事项具体要求,对需要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稳定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等完成的时间节点。5.“依据”为决策事项和相关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家、省、市政策依据。6.“备注”为各单位认为应予以补充和说明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