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朝住建提案[2024]23号
民建朝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乱象”治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住建局
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生大事,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也是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积极探讨并稳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市有住宅小区1352个,通过采取专业化服务、社区托管、国企接管、业主自治等方式实行物业管理。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住建局主要从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等方面入手,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国家、省、住建部等部委出台的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1.制定《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朝阳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依据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开展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2.加快推进《朝阳市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
作指引》《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通知》两个制度落地,目前这两项制度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出台后将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3.正在修订《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适时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在物业项目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评先选优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建立红黑榜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4.推进修订和制订《朝阳市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朝阳市物业企业退出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行业规范》,目前正在起草阶段,计划年底前陆续出台。
(二)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行动,针对物业管理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物业服务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规范、收费不规范、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不健全及破损缺失、安全风险隐患、公共秩序安全、物业信访纠纷化解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相关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2.持续加大对物业服务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服务合同约定,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以及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3.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市纪委“阳光物业”平台、小区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护、业主报修投诉方式等信息,定期公示公共部分收益情况,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加快实现管理智能化、服务精细化。物业行业协会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加大“红色物业”推进力度。下步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和街道、社区持续推进“红色物业”建设。
1.组织对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培训,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提升我市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力争年底前达到60%。
2.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将“红色物业”与智慧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和处理矛盾纠纷,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3.加快推进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022年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物业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步将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和行业专家的作用,提高调处效率和调解成功率,促进物业纠纷就地化解,构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市营商局
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好12345 投诉渠道,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加大对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的解决力度。一是 12345 平台形成全天值守的“一号码对外一平台全管”的诉求办理格局,为全市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接听,一站式解答”服务二是制定群众诉求受理机制、审核转办机制、疑难诉求督办机制、承办单位沟通反馈机制、好差评回访评价机制、办理结果通报机制,力促民生问题,快速响应,马上办理,闭环解决。三是12345平台充分运用网格化办理体系,科学统筹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村(社区)力量和各类资源,确保群众诉求接诉即办,特殊诉求提级处置,使政务服务便民协调高效运转,确保群众诉求“不落地”、有人管,做好处理群众急难问题的“及时雨”,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梁东军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