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住建发〔2022〕4号),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公示的培训机构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培训机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朝阳市建筑业联合会(与朝阳市龙城区建联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办学)
朝阳市先达职业培训学校
反馈电话:0421-2812376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