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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9-12来源:住建局 点击: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审时间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资质延续工作截至2025年4月30日。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1月1日后到期的,需在到期前三个月内办理资质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审程序

    办理资质延续的企业需按照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提出延续申请。其中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直接到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办理;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需携带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报审材料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到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办理。

    三、报审材料

    (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延续材料

    1.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企业提供政务网账号密码网查)

    2.企业章程

    3.财务报表

    4.承诺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7.营业执照

    (二)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延续材料

    1.人员要求:提供中级职称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企业提供政务网账号密码网查)

    2.企业章程

    3.财务报表

    4.承诺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7.营业执照

    8.设备购置发票及实验室资质证明

    (三)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延续材料

    1.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企业提供政务网账号密码网查)

    2.企业章程

    3.财务报表

    4.承诺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7.营业执照

    以上报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卷,由市住建局存档备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及时通知本辖区相关建筑业企业,按要求做好资质延续工作。本通知实施期间,住建部、省住建厅发布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电话:0421-2657118

     

    附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本企业代表资格,明确知晓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现对我公司申请资质证书延续业务行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企业此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业务,已明确知晓现行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有关要求,并已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2.本人及本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内容全部真实、有效,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且自愿接受各级资质核发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并积极配合相关检查。

    3.本人及本企业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4.本人及本企业因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资质行为,或申报材料不符合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或符合依法撤销企业资质情形,导致被撤销资质的,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损失的,本企业承担一切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后果。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手印):

    企业名称(全称及公章):

     

    年   月   日(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