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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住建提案[2024]21号
李子广、孙颖、鲁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合理实施基础设施改造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住建厅于2020年3月下发了《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辽住建保〔2020〕2号)(以下建成《导则》),《导则》第三部分房屋综合改造对屋面修缮、立面改造、楼道整修、建筑节能等、第五部分公共设施改造对照明、停车、绿化环境等、第六部分安保、消防改造对安保、消防设施等均明确了改造方案及技术标准。
在实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各县(市)区按照《导则》各项要求,开展规划、建设与验收。从居民切实需要出发,始终把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合理安排改造内容,做到防水、保温、供排水、电力、消防、安防等基础类改造要应改尽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漏项施工。完善类、提升类改造要围绕打造完整居住社区,对标沈阳市牡丹社区改造工作,因地制宜、“ 一区一策”,立足小区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自2019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已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48个、1367栋楼、48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65万户。完成楼体保温改造119.86万平方米,小区道路21.85万平方米,供排水管网11万米,供电管网5.79万米,燃气管网3万米,供暖管网12.91万米,新增地面普通停车位811个。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提升了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全力推进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
2024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3个、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437户。已争取到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78.09万元,现已全部进场施工。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一是将您《关于做好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传达到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结合《导则》各项技术标准要求,考虑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实施建筑本体更新和基础设施改造,提高改造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广泛动员,问需于民。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充分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见,主动解读政策措施,尊重民意,形成共识,增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自觉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梁东军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