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住建建议[2024]13号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5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毛贺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住建局
1.强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辽住建〔2016〕87号),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朝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朝住建发〔2022〕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并经本单元住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2.多渠道筹集加装电梯资金。一是居民出资。按照“谁出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实施主体自筹解决,并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是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维修资金。《通知》中提出建设资金相关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个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使用业主分账户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争取设备更新资金。近日,住建部下发了《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城规〔2024〕2号(简称实施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列入重点任务,市住建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进一步摸清有意愿加装电梯的底数,积极争取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四是金融支持。加强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支持,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的资金负担。
3.细化后期管理和维修费用措施。为便于有意愿加装电梯居民合理共担费用,《通知》中配发了《朝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参考)》,附相关表格,《加装电梯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 》和《加装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引导居民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在实施加装电梯前对后期管理和维修费用等进行合理分摊,消除居民安装电梯顾虑,推动稳妥实施加装电梯。
二、市发改委
1.摸清底数制定计划。解决老旧住宅小区“上下楼”问题,已成为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的迫切希望。建议结合我市老旧小区实际,摸清需求底数,制定相关专项规划,在项目立项和后续争取资金时提供足够要素支撑。
2.科学合理谋划项目。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时,要结
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确保加装电梯需求可靠、要素能够保障、工程技术可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尽快推动加装电梯项目落地。
3.把握政策争取资金。保障资金投入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必要条件。要紧盯政策导向,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为老旧小气加装电梯提供足够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梁东军
联系电话:13842140138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