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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4-07-25来源:住建局 点击:

                                   [此件公开发布]                 

                                    朝住建提案[2024]20号

     

    李正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区建设管理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涉及民生的一项大事,也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正在探讨并稳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整治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全市将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行动。

    1.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物业服务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规范、收费不规范、公共设施不健全及破损缺失、安全风险隐患、物业信访纠纷化解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2.持续加大对物业服务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服务合同约定,持续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以及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3.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纪委“阳光物业”平台、小区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公共设施维护、业主报修投诉方式等信息,定期公示公共部分收益情况,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加快实现管理智能化、服务精细化。物业行业协会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业委会覆盖率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比例偏低,为破解这一难题,市住建局起草制订《朝阳市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通知》,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出台后将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按照提升年行动要求组织对街道社区人员开展业委会、物管会等自治组织的组建、运行,以及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提升我市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力争年底前达到60%。

    三、坚持党建引领,加大“红色物业”推进力度

    下步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推进“红色物业”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在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依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中党员数量,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共建等方式推动党组织组建。

    2.鼓励社区、企业党员交叉任职,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将“红色物业”与智慧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和处理矛盾纠纷,实现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梁东军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