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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发〔2024〕13号 关于限期办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1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朝住建发〔2024〕13号

     

    关于限期办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燃气工程参建单位:

    为加强燃气工程安全管理,依法把住工程交付使用关,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请龙泉家园小区燃气工程等27项燃气工程(见附件)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7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以上工程在竣工验收和备案完成前原则上不得投入使用。逾期未完善竣工备案手续的,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上限处罚。

    联系人:李海朋  蒙景波

    地  址:新华路一段90号,朝阳市住建局505室

    电  话:0421-3810171

     

    附件:2019-2022年未竣工备案燃气工程名单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印发

    朝文备注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