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1.完成工改工作交接。完成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调整工作。2022年,市营商环境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移交给市住建局。我局重新确认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流程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工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办公,重点梳理讨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服务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确认各阶段主流程事项、辅流程事项,重点梳理新定义流程的阶段及事项;配置对应标准事项,重新确定阶段时限;配置相应的告知承诺事项,对欠缺内容进行整理。同时就工改工作遇到的瓶颈向省厅做了汇报,专门赴阜新市住建局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解决自身问题。
2.开展简政放权、优化审批事项、压减审批时限。以“加快项目建设”为核心,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把除节能审查、污染物总量等重点把控事项外的所有应下放事项全链条下放至县(市)区、开发区,同时调整审批实施层级。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涉及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将工程办理事项压减至70项。全面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从12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3.统一标准,促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对8类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时限。制定8类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办事指南》“一张表单”各26个,基本实现申报材料标准化、要件颗粒化、环节精准化。
4.优化审批流程,调整审批时序。按照2022年4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期要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经营许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权限收归市住建局行使。目前,已全部纳入工改系统,制定了对应的情景化申报模块,企业可根据自身项目需求进行选择,实行全流程网办。通过与报装单位协调沟通,各项公共服务报装均可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报,为企业减少提交材料的同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目前,已实现公共设施报装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申请、办理,公共设施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
5.开展情景化设置,打造“智能引导”工改系统。我市已完成8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的情景化设置工作。各县(市)区根据特色主题园区及产业布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细化。全市8类工程建设项目共设置情景问题1950个,颗粒化32个,并已在网厅中运行。
6.推行联审会议、联合验收制度。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并联审批、联合验收中存在的各类难点、堵点问题,各阶段牵头部门发起联席会议,破解本阶段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快阶段审批时限。全年全市实行并联审批的办件数达1045件,并联审批办件率达到80.81%,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数为70个,联合验收项目占比达61%。
7.推行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办理。我市朝阳县作为省“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办理”的改革试点,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传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竣工即办证的高效登记新模式。目前,全市6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复制朝阳县的成功经验,成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成功为4个项目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全面开展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
1.加强协同平台建设,注重项目前期策划。我市全面开展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解决项目选址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准入条件等相关问题。
2.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增强成本竞争力。目前,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均按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区域评估,评估范围包含压覆矿、文物勘探、地灾、水资源论证、地震、气候、防洪等评估事项,区域评估成果由落户该区域内的单体项目免费共享。
三、加强工程审批中介服务管理
1.规范中介服务,推广网上交易平台。依托“中介超市”平台,推广应用网上服务交易平台。截至目前,朝阳市中介服务超市中有中介机构134家,包含服务事项100项,已产生171项交易内容。
2.开展“多测合一”,实施成果共享。按照省关于“多测合一”工作要求,我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建立了多测合一平台,使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过程中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四、规范市政公用服务
规范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目前,我市水、电、气、暖、通信市政公用服务均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公。同时继续提高水、电、气、热等单位派驻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审批速度,增加企业办事“获得感”。
五、完善审批服务体系
1.强化帮办代办,提供优质服务。我市7个经济开发区均已成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班,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提供全流程、保姆式的帮办代办服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负担。
2.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审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创新实施“告知承诺+以函代证”、“函证并行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承诺期内“以函换证”。通过实践,目前全市已有10个项目实行“告知承诺+以函代证”方式审批,项目审批时间均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