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预算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预算公开(2021年)
    时间:2021-02-08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预算公开(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市政、人防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617.5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7.5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千元,本年收入合计617.5千元,较上年减少202.5千元。另上年结转0千元,收入总计617.5千元;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0年预算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7.2千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4千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4千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7千元,行政运行支出361.2,住房保障支出,35.6千元,本年支出合计617.5千元,较上年减少202.5千元。

    二、关于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为60.6千元,其中:公用取暖费8.2千元、公务费(其中:办公费10.2千元和差旅费14千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28.2千元、劳务费0千元、租赁费0千元、驻村补助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等、离退休公用经费2.1千元

    三、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有政府采购项目0个。

    四、关于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千元。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三公”经费预算数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千元。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千元,原因为严格压减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千元,主要原因为响应财政要求,严格压减支出

    五.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月31日,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有编制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千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造价站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