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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2-05来源:住建局 点击: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辽住建发〔201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1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整改或陈述材料。整改或陈述材料需经初审单位核验后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21-2657118

     

    附件:2024年朝阳市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2024年朝阳市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一、合格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申报种类申报专业公示意见市别
    1朝阳环境集团安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合格双塔区
    2朝阳泽雨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备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合格喀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