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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迅速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
    时间:2024-02-05来源:住建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及省住建厅和金融监管局通知精神要求。1月3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朝阳市进一步细化明确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落实办法、实施细则等工作,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要及时启动协调机制平台的搭建工作,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住建局、朝阳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市场监督局、税务局、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联动参与的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更好协作,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要积极落实国省关于城市房地产融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白名单项目条件

    要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提出建议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会同朝阳金融监管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金融机构推送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建设和交付,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要指导监管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经评估认为不能给予融资支持的项目,要向协调机制作出说明。同时,会同住建部门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建设和交付,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