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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发〔2022〕45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朝阳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29来源:住建局 点击: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有关科室,系统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及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安委会1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朝阳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朝阳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根据市安委会1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增强住建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今冬明春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局长杨明任组长,副局长张文江任副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站、物业专班等科室、单位、专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31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广泛宣传发动,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针对冬春季节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突出对保温材料使用、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治理。

    2.督促施工队伍落实主体责任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防因电气焊违规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加强对城镇供气、供热、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检查,强化城市公园等场所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围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器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预案制定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排查、梳理、整治物业管理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整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特别是春节前后,要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重点检查:

    1.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宣传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

    2.落实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启用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情况,加强值班值守,建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或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工作部署,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对照2021年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检查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企业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时,要加强与公安消防机构沟通联动,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丁庆辉    联系电话:2869292

    邮  箱:cyzj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