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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发〔2022〕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供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7来源:住建局 点击:

    各县(市)区住建局(供暖办),各供热企业: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全市供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所有供暖系统工作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如遇临时管控情况,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如遇临时管控情况,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所在单位实行集中闭环管理,离开居住地后不得私自返回。

    3.疫情管控期间,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出中、高风险区域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低风险及以下区域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4.疫情管控期间,各供暖企业作业车辆和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由住建部门统一申请、领取车辆通行证和工作证件。

    5.各供暖企业是证件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证件的发放和使用负责,实名登记,一人一证,一车一证,确保证件书写规范,信息真实完整,用后及时收回。

    6.各供暖企业(单位)在领取证件时要认真填写好《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车辆、人员证件申领台账,确保证件号码、车辆号码和人员姓名一一对应,申领车辆通行证时还应注明使用单位和车辆用途。

    7.各县(市)区住建局、供暖办要从严加强对一线从事供暖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统筹谋划、科学管理、精准施策,确保本年度供暖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