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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提案[2022]23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4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2-09-01来源:住建局 点击:

                                   [此件公开发布]                 

                                    朝住建提案[2022]23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4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付琳娜、郭海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我市自2019年试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全市已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18个、923栋楼、35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65万户。其中:2019年至2020年,全市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32个、399栋楼、14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97万户。2021年新开工老旧小区186个、524栋楼、21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67万户,计划2022年底前完工。2022年计划改造37个小区、4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509户,目前已经陆续开复工。

    一、强化领导,合力推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2020年,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20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朝阳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20]22号),明确了任务、形成了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强化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严格开展考评。同时,市住建局作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工作的牵头单位也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考核,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针对办理老旧小区改造手续多,程序复杂等问题,经充分调研,市住建局报请市政府以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 抓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朝旧改发[2021]1号),进一步优化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和环节,为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共建共享,拓宽渠道

    1.遵循国家倡导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在改造内容上,正如你们建议提出的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小区改造内容。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通过街道社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召集相关管线专营单位,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2.坚持居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居民全程参与。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地要发挥好街道和社区的作用,充分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见,主动解读政策措施,引导民意,形成共识,增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自觉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改造前,居民赞成意见的比例不低于小区居民户数的80%,未到达80%的小区暂不纳入改造。竣工后,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未达到的应征求群众意见后进行整改。以此激发居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3.不断拓展筹资渠道,一是继续向上争取中央补助(发改、财政)资金支持。二是争取金融贷款与专项债券。三是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并整合住建、养老、文化、卫健、教育、体育、商务、残联等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四是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充分挖掘改造收益点,让投资方看到经济收益,成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共赢。五是协调管线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地方政府积极与管线专业单位对接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改造计划。六是合理引导居民出资。加大共担机制宣传力度,提高参与意识,按照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

        三、建管并举,实现长效管理

     参照你们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起草了《朝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在会签,准备近日印发。《办法》中的第七章 ,明确了建立党建引领的小区治理长效机制相关要求。第三十八条 发挥街道社区的主导作用。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指导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民主协商机制,发动居民、社会力量和小区关联单位参与改造,定期沟通协商,共同解决问题。第三十九条 加强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大党委的作用。将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党小组设在老旧小区楼院内,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楼院门栋长。发挥好党员的积极作用,深入群众,开展走访,协调解决问题。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治理合力。坚持党建带群建促社建,鼓励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支持。第四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推动实现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改造、管理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对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发挥国有物业企业保障性兜底作用,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建立完善老旧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续筹机制、补齐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等渠道,为小区后续管理及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下一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将充分吸纳你们得到建议,不断地提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

     

    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梁东军

    联系电话:13842140138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