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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住建提案[2022]19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7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张新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住建局
201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朝阳市制定了《朝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并正式开展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2020年,朝阳市住建局与朝阳银行、盛京银行、网络公司、银联等多家单位共同研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该系统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测试并平稳运行。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联合下发了《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目前,市住建局正依据该意见制定新的《朝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现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依据原有试行办法执行,市住建局为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行政部门,开发办代表住建局负责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工作。形成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监管协议签订—工程进度勘验—资金拨付—撤销备案退款—未网签退款—不明入账冲正—监管范围变更—监管终止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现所有新建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该系统监管。使商品房预售资金得到了有效的监管,确保了全部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保证了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朝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2020年9月起,我中心要求各办事处将新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的期房楼盘项目涉及的个人贷款资金划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目前政策执行情况,朝阳市区和凌源市内新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的项目均实现个人贷款资金划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平县、喀左县、朝阳县、北票市当地政府未实行资金监管制度,个人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指定账户。
三、朝阳银行
1.朝阳银行同意并支持张新德委员的提案。
2.建议市住建局将朝阳域内在建开发项目的房屋预售款全部进行封闭管理,即尚未取得现售许可证的项目和尚未完全交付使用的项目均进行资金监管,房屋预售款全部归集监管账户,建议在房屋预售许可证明示监管账户信息,在网签备案、房屋交易等环节进行把控。
3.请市住建局大力宣传房屋预售款监管机制,使购房者充分知晓缴纳房款的方式和途径。
4.建议市住建局将各监管项目房屋状态进行公示,包含但不限于预售、已售、回迁、未售、抵押等状态,使购房者清晰其选择房屋的状态,避免产生纠纷。
5.请市住建局继续大力监管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销售,对私自收取房屋销售款的行为严厉处罚。
6.朝阳银行积极维护房屋销售款监管账户,执行市住建局对监管资金使用的要求,禁止开发企业对房屋销售款自主使用。
7.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朝阳银行愿配合市住建局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梁东军
联系电话:13842140138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