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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城区景观亮化建设 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8-29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城区景观亮化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予以公开)  

     

    城区景观亮化建设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的具体安排部署,为规范“景观亮化工程”工作,促进我市城区合理景观亮化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凸显城市魅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协调、符合实际、长效管理”的原则,围绕简洁实际、常态养护、提升形象、安全有序的景观亮化目标,以重要街区、标志建筑、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为亮化重点,以沿河、沿路亮化为烘托,切实加强景观亮化运行管理,增强城市夜景的美化功能、环境效果和社会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朝阳市城区重要街区、标志建筑、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住建行业景观亮化工程。

    三、相关要求

    (一)统筹建设

    景观亮化工程必须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趋势,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依托自然山水特征,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夜景整体效果。

    (二)符合实际

    景观亮化工程必须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建设景观亮化设施,规划亮化面积合理,以节约、高效为原则,严格按照城市景观亮化与道路照明设计、安装、节能、安全及标准施工;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

    (三)合法合规

    景观亮化工程项目要重点进行管理,优化设计方案,对景观亮化工程形成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建设依据确定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来源、投资额,确保景观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和审批程序合规合法。

    (四)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有关设施的技术资料和档案,逐步实行运行管理、资料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与自动化;同时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达到实施景观亮化的规划效果;确保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和标准达标。

    (五)科学调度

    城区所有景观亮化灯饰,依据不同情况分夏季、秋季等不同季节模式;以及平时模式和周末模式、重大节庆模式。景观亮化亮灯时间根据季节的变化作动态调整,表演类灯光按场次举行。各区域亮灯的场次安排和具体时间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可根据天气等实际情况,经批准同意后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