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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5来源:住建局 点击: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文本

     

    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城建文化,促进城市发展。展示城市规划建设成就和规划远景、展馆布展和展示内容更新、展馆接待和讲解服务、展馆日常运行维护。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

     

    部分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0.1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报决算。

    (二)支出总计51.1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1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1.1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报决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

    主要是人员和商品服务产生结余的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报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万元,占10.68%;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占6.13%,城乡社区支出37.35万元,占73.09%,住房保障支出4.18,占8.1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6万元,主要是在编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人员及工资变动等影响。

    2.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1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等变动影响。

    3.城乡社区支出37.3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城乡规划管理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人员及工资变动等影响。

    4.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4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报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检查监督;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2.部门评价情况(如有)。我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