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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时间:2022-08-15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朝阳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落实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市政、人防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和人防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837.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837.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789.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86.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7%。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037.75万元,增加1.4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等原因。

    (二)支出总计76616.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9.6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78.72万元,……。

    2.项目支出7515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10%。主要包括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0923.3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 ;二是机构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807.57万元。

    主要是地债资金及相关政府工程欠款、朝阳市中心城区雨水排水工程及防汛经费、商务大厦门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软件开发等等原因形成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779.16万元,(降低)49.7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1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60万元,项目支出75157.3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923.3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上年结转部分本年列支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4.7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48.86%。主要是本年项目增加及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16.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万元,;占比0.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万元、占比0.16%;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占比0.04%、节能环保支出12280万元、占比16.02%、城乡社区支出61625.53万元、占比80.43%、住房保障支出750.19万元、占比0.98%,其他支出1805万元、占比2.3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招商引资(项)0.29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7.38万元和抚恤支出18.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养老保险和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社保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

    4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0万元,主要是医保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12280万元,具体包括:

    (1)污染防治大气支出280万元和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锅炉补偿款和污泥堆存场场地环境风险管控及修复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61625.53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71.8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9.6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8993.2万元,主要是两园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追加。

    7住房保障支出750.19万元,主要包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93万元和住房改革支出57.19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追加。

    8其他支出1805万元,具体包括:加快突破辽西北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8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9万元。(含污泥专车及人防应急保障用车 )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XX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XX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9.51%。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0人、0.73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6.3%,主要是XX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93%。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178.52%,主要是修车、加油、专班专车车辆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9万元,主要用于修车、加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73万元,比上年减少109.01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6个,涉及资金9295.0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组织对15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95.08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二是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事前、事中、及事后的跟踪管理;二是无;三是无。

    2.部门评价情况(如有)。我部门组织对“0”“0”等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未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二是无;三是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