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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住建提案[2022]17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5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吕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对物业公司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局将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消费工作”通过晒账单,助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2.督导县(市)区住建部门继续落实《关于印发朝阳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3.深入开展《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星级评定,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4.继续开展省级物业服务企业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标杆项目选树活动,带动物业行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5.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通过督查检查,严格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失信行为。
6.加强督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推动各地建立物业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合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存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二是提高业主委员会的比例。对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推动街道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开展工作。
7.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拟与朝阳广播电视台合作,开辟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宣传专题。通过与听众的连线互动,讲解物业知识,剖析物业案例,解决疑点难点问题,让广大市民了解政策和自己的权利,配合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家园。二是聘请专家通过线上讲座,提高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梁东军
联系电话:13842140138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