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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5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落实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市政、人防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市政和人防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和人防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市政和人防工程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朝阳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3.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4.朝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5.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站

    6.朝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朝阳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朝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朝阳市抗震办公室

    10.朝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

    11.朝阳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12.朝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13.朝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4.朝阳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5.朝阳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16.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0,880.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796.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89.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007.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6,083.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未完工程,雨水排水未完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未完工程,城市公共设施未完工程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5725.34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88,063.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9.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8万元。

    2.项目支出85,053.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主要包括大气支出28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0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6万元,工程建设管理7.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9.6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6,413.9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95.97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3.24万元,城市建设支出8725.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740.9万元,城市公共设施2287.24万元,城市环境卫生支出413.18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32.5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6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628万元,其他支出180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9359.6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817.08万元。

    主要是上年结转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634.31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一体化要求今年结余抽回;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要2022年抽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0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71万元,项目支出8505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359.6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0.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8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01万元,占0.519%,卫生健康支出106.07万元,占0.161%,节能环保支出12280万元,占18.674%,城乡社区支出50344.39万元,占76.557%,住房保障支出883.38万元,占1.343%,其他支出1805万元,占2.74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0.39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2)招商引资支出0.29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0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8万元,主要是部分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事业单位离退休3.49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35万元,主要是在编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影响。

    (4)死亡抚恤56.93万元,主要是支付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此预算。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2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不可控因素影响

    (6)就业补助1.22万元,主要是支付公益岗保险和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此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106.0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7.0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影响。

    (2)事业单位医疗3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影响。

    5.节能环保支出12280万元,主要是大气和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50,344.3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城乡规划管理等主要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追加了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883.38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年初无预算。

    8.其他支出1805万元,主要是海里项目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02.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2302.48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2302.4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追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当年无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中一个单位预算数漏填。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47人、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检查业务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543%,主要是业务增多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24万元,下降45%,主要是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37.51万元,主要用于征收办应急保障用车2辆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主要用于修车、加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9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47万元,比上年增加3.73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朝阳城市规划展览馆汇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6个,涉及资金9880.9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97%,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7分。组织对16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102.94万元,自评平均分98.84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见附件:朝阳市住建局项目自评表

            朝阳市住建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安管人员考核费用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财务软件升级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工作经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编制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收购费用及项目办公业务费用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存量污泥处理费(含运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贷款利息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房屋应急维修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稽查大队工作经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建筑节能专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垃圾无害化处理前期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资金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绿叶杯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桥梁亮化运行维护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市政电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尾款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市住建局空调制冷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一城一策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经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职业技能鉴定(含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2018-2020年度工程尾款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2018-2020年绿化工程尾款自评表

    304001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3000002021年绿化项目自评表

    304005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11300000自评表

    304006朝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11300000检查及交通费自评表

    304006朝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11300000自评表

    304007朝阳市抗震办公室-211300000自评表

    304008朝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处-211300000自评表

    304009朝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11300000自评表

    304010朝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211300000自评表

    304011朝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11300000自评表

    304012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站-211300000市城建工程管理站工作经费(含办公设备购置)自评表

    304012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站-211300000自评表

    304014朝阳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11300000测温退费经费自评表

    304014朝阳市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11300000贷款利息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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