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市一建职工韩迎光夫妇将一面印有“守初心尽职敬业,圆旧梦治国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市住建局,感谢市住建局为他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房改房办证问题。
2007年,因企业改制,原市一建将改制后遗留的尚未办理房改手续房屋交由原市房产局代管。其中一户承租人为韩迎光的平房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韩迎光多次到市住房办申诉,市城建中心副主任、开发办主任王志国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和局法律顾问调阅该房屋原始资料,并与韩迎光夫妇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查找问题原因,安排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经过认真调查、研讨,最终认定市住房办与韩迎光签订的《朝阳市出售公有住房(平房)协议书》有效。
因房屋登记业务已移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王志国主任又多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进行沟通、协调,终于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经请示杨明局长,局法规科审查后,由市住房办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认定结果说明材料,帮助韩迎光解决了办证问题。
此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的重要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