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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住建提案[2020]26号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0-07-02来源:住建局 点击:

    朝住建提案[2020]26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5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王洪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公益”“市场”“托底”三型物业模式,推动物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市场型服务模式,强化党建引领、提档升级方面工作情况

    1.我局坚持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朝阳市城市提升战略,近期起草了《朝阳市提升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该方案对全市物业管理现存不足安排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加强全市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各个方面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下一步我局抓紧将该方案在全市物业工作会议上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议后下发。

    2.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开展了打造“红色物业”工作,聘请《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成员、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鲁捷教授来我市就“红色物业”进行了专题培训,选树“一品人家”“宏运地产”等5家物业企业,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各街道、社区的负责同志和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提高了对“红色物业”的认识,掌握了打造“红色物业”工作方法。今年将持续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全市再培育5家红色物业企业。

    3.1月8日,朝阳市出台了《朝阳市治理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将物业企业失信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4.我局指导市物业协会起草了《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朝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分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发布实施。

    二、关于打造公益型服务模式,强化物业公益属性、市场运作方面工作情况

    1.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新冠疫情期间全市物业弃管小区封闭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采取多元施策、长效管理的手段,鼓励专营公司提前介入,参与制定长期改造管理方案,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2.多次组织协调双塔区、龙城区、市环卫集团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商议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进驻弃管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目前,朝阳环境集团已经与龙城区人民政府达成《龙城区无物业老旧小区、社区管理平房区和城中村管理移交协议书》,预计8月份之前接管龙城区的50个物业弃管小区;双塔区相关事宜正在协调中。

    3.为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进驻公开招投标的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朝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近期准备发布实施。

    4.因国家已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制管理,下一步作为全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属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依法规范其运行管理,以促进物业管理的有序和持久发展。

    三、关于开启托底型服务模式,采取双联双管、街道托底模式方面工作情况

    1.我局起草的《朝阳市提升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中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主体责任压实到街道、社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打造城市建设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社区治理+专业服务+业主自治+政府监管”的管理模式,切实完成方案制定的各种工作任务目标。对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收集,及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检查。

    2.积极正视全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坚决落实国家住建部和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作为我市城市建设提升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城市更新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使市民的居住品质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宗辉

    联系电话:2813010

    领导签字: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9日